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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机供应

第三节 农机供应


  1954年前,农机具由省拨给,1955年县成立农机站(后改农机总站)下设农机公司。一切农机具及配件,由农机公司供应。据统计,从1955年到1985年全县供应大中型拖拉机654台,小型拖拉机2850台,各种农具:收割机51台,农用汽车81台,农用拖车402台。农机公司下设2个农机具配件商店,保证农机具修理更新部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