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机修造
第四节 农机修造
1958年兴建国营拖拉机修造厂。随着农机具增加,为满足农村拖拉机,农具修理的需要,各乡(镇)相继建立修配厂,担负各村农机具中小修理任务。到1985年全县有国营修理制造厂16家,集体所有制3家。从1950年开始配合农业大生产,试制改良农具,日产“合江号”耘锄5台。1958年生产玉米脱粒机,年产200台。1959年试制195型柴油机和其它农具531台。1961年生产小型脱谷机389台,“合江号”铲趟机230台。1984年生产12马力四轮拖拉机,年产500台,玉米脱粒机2000台,试产B型玉米脱粒机和TY4.5型玉米脱粒机,近销7个省市,远销古巴、新加坡等6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