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渔场
第三节 渔场
大五渔场建于1959年5月,场址在勃利县城东郊泉眼沟,鱼池116亩,越冬池30亩。主要生产鱼种供应养鱼户,现有职工26名,隶属水产局。
现渔场有鲤亲鱼400尾,年产鱼花250万尾到300万尾,育成秋片鱼种26万斤,年产成鱼7500斤。1985年鱼种池85亩,亩产306斤;成鱼池20亩,亩产350斤。年销售春片鱼种(草、鲤、鲢)9000斤。
九龙渔场 建于1974年10月。场址在勃利县城西南的九龙沟及通鲜沟的结合处。占地面积1500亩,渔场占地面积600亩,现已使用410亩,有职工82人。渔场以生产鱼种和商品鱼为主并开展多种经营。渔场下设:渔队、机务队、煤矿、冰棍厂。渔队年产秋片鱼种3万斤,商品鱼4万斤。1984年实行承包责任制,进一步促进了以养鱼为主的多种经营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