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工业篇下序 勃利县工业发展。经过民国、东北沦陷(伪满)和新中国三个不同历史阶段。建县前后是手工业作坊兴起时期,手工业作坊是按着人民生产、生活需要,在城乡办起的前店后厂的父子、兄弟、夫妻店等形式的手工业。据1918年(民国7年)资料记载已有26家。随着生产生活的发展变化,简单的手工业作坊生产方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渐发展为合资企业,加工米面、油、酒和生产工具。1921年(民国10年)栾鸣九同王喜亭合伙兴办第一个较大型工业企业“阜丰涌”烧锅,到1932年(伪大同元年)中型工厂企业已发展到6家。1933年日本侵略者入侵,勃利沦为殖民地。1937年图佳线铁路通车经由勃利,使本县地方工业有了发展。1938年日本人合资兴办勃利亚麻株式会社(现亚麻原料厂)。从1940年起,官僚资本家和地主兼资本家兴办工业,到解放前夕,已有“济东源”、“汇丰昌”、“裕顺隆”、“合升利”、“同兴源”、“德丰源”、“元发火磨”等10余家。其它个体手工业作坊、铁匠、木匠、成衣等店铺已发展到近200家。1945年解放后,一些资本家外逃,其工厂、企业由东北民主联军和民主政府接管或没收。资本家和业主没逃走的企业,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
勃利县1918年(民国7年)工业状况统计表
勃利县1939年(伪康德6年)工业情况表
1948年,合江省企业局在勃利县成立办事处。把军政企业一律接收为国营。1949年办事处撤销,将统管的企业,移交勃利县政府。同年6月,勃利县政府成立企业公司。直接管理铁匠炉、木匠铺、成衣铺、皮麻铺、白铁铺等395家企业,有职工750名。1952年创产值813.1万元。1956年,对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业和手工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个体手工业组织了34个合作社或小组。
1958年全面大跃进,全党全民大办工业,由于大搞工业配套,建立“小而全”体系。盲目发展工厂,增加人数,县工业又增加了3厂1矿(炼铁厂、白灰厂、变压器厂、安平河铁石矿)。国营工业达到16个。同年,杏树、倭肯公社在缸窑沟办起小煤矿之后,相继12个公社都办起了煤矿。1966年杏树等7个公社煤矿进行联营,同年3月转为地方国营,先后有190人转为全民所有制职工。
1961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七十条),全县工业执行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对工业企业进行了大整顿。本着“关、停、并、转”的原则,国营工业减少到15个,集体所有制企业根据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即手工业三十五条)精神,由96个减少到48个。压缩职工1796人,重返农业生产第一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合理的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工厂处于混乱状态。1970年后,国营和集体企业逐渐恢复正常,企业数量又有增加。据统计。全民所有制工业增加到27个;集体所有制工业(含公社)增加到119个。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1980年勃利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稳定在46个;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发展到145个。主要产品百余种,工业总产值7316万元,比1969年的782.1万元,增长近10倍。由于盲目追求产值,忽视产品质量。造成产品滞销,出现了工业企业亏损,有9个企业亏损额达571万元。1981年,加强了经营。扩大了新产品种类,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畅销。国营企业亏损额大幅度下降。
1984年,在改革搞活的方针指引下,工厂实行承包、租赁、横向联合,工业品产量和质量大有起色。玉米脱粒机、系列变压器、钢丝钳子、陶瓷大缸、红卫河白酒、三江牌味精被省市评为优质产品。各种浴巾、毛巾等产品,近销国内21个省市,远销新西兰、苏联、美国、智利等国家。
1985年,县属国营工业44个,从业人员7084人,拥有固定资产6762万元,机械设备投资324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185个,其中:乡镇工业90个,街道和机关单位办工业74个。个体手工业531个。
解放后工业产值一览表
单位:万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