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营管理
第三节 经营管理
乡镇企业是集体企业。办厂初期采取分红形式。1959年,为强化乡办工业,乡(镇)领导分工由1人专管企业,执行自负盈亏原则。1983年后,推行承包,利润分成的方法,具体管理形式有:
劳力方面 执行亦工亦农或合同制形式,1983年推行招标承包负责制后,采取择优录用。
工资方面 初办都是分红制度。1958年后,实行劳动在厂分配,执行计件工资制和定额生产。1966年普遍推行政治挂帅后,批判了计件和定额管理,乡镇企业处于一片混乱,普遍亏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落实乡镇企业各项政策,恢复工厂自主权和各项管理制度,重新推行计件工资和定额生产。
固定资产管理 初办工业时,各行其是自行管理。1958年,才注重统筹管理,登记造册。1982年至1985年,各乡镇先后成立企业办公室,加强了企业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