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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四篇 商业

第一章 商业

章下序


  建县初期,县城有商户57家,到1928年(民国17年),商户增到127家。主要分布在县城东、西大街(现大直街)。经营京广杂货、绸缎、国药、烟、酒、糖、茶、糕点及地产粮食、土特山产品。
  1937年(伪康德4年)1月,图佳线(图们—佳木斯)铁路全线通车,人口激增,商业兴旺,全县商业店铺已达500余家。伪满时期,商业发展经历了帝国主义掠夺,官僚压榨,同业竞争的兴衰过程,到解放前夕,县内仅有较大商号20几家。
  “八·一五”光复后,相继开办了一些商业、服务业。1955年,有商业店铺101家。1956年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完成后,国营商业占主导地位,农民集资入股兴办的供销社有力地占据了乡村经济阵地,开辟了城乡两大商业渠道,网点遍布城乡,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指导下,促进了国营商业大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出现了市场活跃、商品齐全、国营、集体、个体商业多渠道一齐上的局面。1985年,县、乡商业销售总额近亿元。农副产品收购总值4700万元,废品回收总额65.9万元,生产资料供应3670万元。在销售总额中,国营商业4768万元,集体商业4404万元,个体商业713万元。
  1972年至1985年,县出口的产品品种有亚麻纤维、大豆、蜂蜜、中药材、白瓜籽、饲料等40余种。仅1985年出口额达1232万元。
  1949年粮食亩产129斤,1955年上升到184斤。“大跃进”运动中,农业生产出现了“一平二调”、共产风和生产上的瞎指挥风,使粮食产量由1959年的亩产254斤,下降为1960年的亩产82斤。同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以及《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开展了整风整社,农业问题得到解决。农业大兴水利、大搞科学种田,1983年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提高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产量逐年提高,1983年亩产217斤;1984年亩产458斤;1985年虽然部分地区遭灾,粮食亩产仍达28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