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第四节 集体个体商业
第四节 集体个体商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贯彻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大力扶植、积极发展”的方针,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民到城镇经商,开办商店、饮食、维修等服务性行业,积极提倡待业人员自办或联办第三产业,发展了集体、个体商业。1981年全县百货、烟酒、医药、食品、五金、饮食服务等集体商业169户,个体商业173户,从业人员247人。到1985年,有集体商业559户,个体商业4077户,从业人数8075人,年商品零售额达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