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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废旧物资回收

第三节 废旧物资回收


  解放前,勃利县废旧物资市场一直由货郎承担,1956年合作化时,县城13名个体收购户过渡为土废品公司代购员。1965年先后在县城内建起5个废品代购部。在回收废品工作中,采取“送货上门,就地收购”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958年国务院周恩来总理发表“要大力开展回收废旧物资的工作,支援国家建设”的题词后,县人民委员会每年都开展1—2次全民性总动员,大打回收废品的突击战。1978年为纪念周总理题词发表20周年,开展了大搞回收废品活动,到6月25日统计,全县完成收购废品总额34.3万元,为当年计划的79.7%。恒太公社完成1.5万元,为年计划的105.3%;倭肯公社完成3万元,为年计划的101.7%;小五站公社完成1.9万元,为年计划的87.2%。
  同年7月7日,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号召机关、团体企事业和公社搞会战,仅10天时间,收购废钢铁25万多斤,其它各类废品30多种,收购额达8.7万元,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1985年收购杂铜405斤、铝185斤,其它物资41种,回收金额65.9万元。
  附:废旧物资回收统计表
  历年废旧物资回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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