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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供应

第二节 物资供应


  物资供应结合不同时期生产形势,由县计划委员会制定物资投放量和投放重点,依照“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按“农、轻、重”的次序,综合平衡、合理分配、随进随供,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投放的项目有: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排灌、农机具维修、计划内基本建设。
  附:1982—1985年主要物资供应一览表
  1982—1985年主要物资供应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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