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交通管理第一节 安全管理 解放初期,交通事业发展缓慢,机动车辆较少,交通安全没能列入日程。1952年,县在交通科设兼职交通管理安检人员。1975年正式成立交通监理站。1979年按省厅文件精神监理队伍扩大为12人,负责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培训,考核驾驶员。检验机动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征收养路费,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随着交通章法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1984年根据中央简政放权精神,省交通监理局将汽车驾驶员考试,汽车驾驶员的档案管理,机动车辆的档案管理,车辆落户及转籍、牌照发放等任务下放给县,使监理业务和为车主服务的工作,有机结合为一体,调动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责任感。1985年监理队伍达到31人。
由于车辆的急剧增加,除增加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外,并在城镇街道设置各种明显标志。规定了禁行路、单行路。设置了指挥亭,信号灯,隔离带,防护栏。1985年配备了短波无线电台,有效防止了交通事故发生。到1985年全县有优秀安联组35个,文明车86台,六好驾驶员108人。
附:1971年—1985年公路交通肇事统计表
1971—1985年公路交通肇事统计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