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函件
第二节 函件
1922年(民国11年)开办函件业务,因为交通不便,数量较小,1929年(民国18年)11月,函件业务种类陆续增加,最多每天可达到250件以上。
1933年(伪大同2年)成立伪县公署,接管了邮局。由于伪满洲国和日本、朝鲜邮路的开通,加之日本侵略军及日军官家属、商人、开拓团等人员增加,函件逐渐增多,每日可达于余件。1945年8月15日东北解放,由于形势动荡,邮路无法开通,函件停寄。
1946年,县局、除收寄平信外。还办理挂号信函件业务。1949年5月1日开办了保险信函业务。1952年,进出口函件已达到50万件,1960年突破300万件,是1952年的6倍。
附:进出口函件业务量收入统计表
进出口函件业务量收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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