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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活动

第三节 重要活动


  支援前线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县委指示,妇女救国会组织洗衣队、缝衣队、慰劳队、宣传队、侦探队、通讯队配合抗日联军作战,对日伪军予以严厉打击。在支前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1935年9月,抗联四军筹建被服厂。政治部李太俊的妻子朴淑玉带着八岁儿子,肩扛缝纫机,由密山来勃利,途经茄子河时,遭到日军伏击,孩子被敌人杀害。事后,受到军首长的表扬。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期间,妇联组织妇女支前。1950年为志愿军伤病员拆洗被褥37678床、棉衣19392件;为支援朝鲜战争,全县有29770名妇女,捐款1.2亿元(东北币)。
  宣传贯彻婚姻法 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各级妇联组织举办学习班,废除了千百年封建婚姻制度。当年全县自愿登记结婚的有1244对,解除不合理婚约571对,改变了不合理婚姻家庭状况。
  扫除文盲 解放初,全县妇女有80%以上的人不识字。为了使“半边天”在政治、经济上彻底翻身,各级妇联组织了识字班,仅1951年,参加扫盲班的妇女有14000人,当年有5379名摘掉文盲帽子。到1957年有19700名妇女达到了能看书报、写信的程度。
  组织生产劳动 1961年,全县有两万多名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比1957年的9700名增加1.2倍,占整个农业生产劳动力的35%左右。有18186名妇女活跃在水利工地上。双河公社温淑英在劳动中创造了自动运土车,提高工效三倍。1979年在“三八”红旗竞赛中,全县涌现“三八”红旗手373人。其中省8名、全国2名。1985年,大四站联合村李国英和丈夫承包荒山3680亩、耕地75亩、果园60亩,办起千只养鸡场,当年纯收入25000元,被评为劳动致富能手,夫妻双双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创办福利事业 为了普及妇女生育知识,1953年举办3期有80人参加的接生训练班。为解决幼儿入托难的问题,1959年,各级妇联组织协助单位建立托儿所、幼儿园397个,基本上解除了妇女参加生产劳动的后顾之忧。1985年仅县城就有国家、集体幼儿园(所)44处,个体园(所)34处,入托儿童达到12780人,有幼儿教师233人。
  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1981年为了搞好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县妇联开展了“五好”家庭和“十好”个人活动。到1985年全县有“五好”家庭三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