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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会

第七章 工商团体

第一节 商会


  1917年(民国六年)以后,县内人口增多,农业发展,工商业逐渐兴起。有大小商店百余家。当时由商界聚会成立勃利县商会,推选洪声满、赵文盛为正、副会长。
  1928年3月,根据吉林省实业厅指示,同年6月正式成立勃利县商会。商会组织机构按民国“商会法”的规定,由会员选出会董若干人,成立董事会,董事会再由会董中选出会长、副会长各一人,主持日常工作。其他人员由会长任免。
  1931年县政府将商会改为工商会,董事会改为理事会,会长改为理事长。当时理事长是孙书元(合升利经理)、副理事长李梦飞(汇丰昌经理)、王润丰(元发火磨经理)。1933年有一名日本理事长谷木庆悦掌握一切实权。工商会内设米谷配给组、小麦粉贩卖组、棉丝布组、以及皮革、卷烟等组。工商会组织一直到1945年8月停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