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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二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勃利县1983年3月15日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有会员1500人。主任吴立渤,副主任袁兴吉。1985年全县有12个分会,126个小组。个体工商业拥有资金320.2万元,年营业额504万元,商品零售额30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9%。个体工商业的网点,占全县社会网点的69.6%,有1743名待业人员得到就业,每年向国家交纳税金250万元。购买国库券10.2万元,全县各分会开展了“五好”、“信得过”、“文明经商”、“优质服务”的竞赛活动。1985年评出先进分会5个、先进行业小组10个、先进个体户179人(其中省劳模1人、县劳模4人)。个体劳动者被选为县市人民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3名、市政协委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