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十篇 政权政协
第一章 人大常委会
第一节 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勃利县第一届至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政事工作,由县政府民政部门负责。1979年县成立了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1980年9月15日召开了勃利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勃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人事信访组、法制组、经济组、科教组,到1985年机构日趋完善。
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王金盛、白景昌、刘春和、刘景玉、曲春荣、孙毓慧、齐殿武、李忠、宋大友、陈国栋、金千庾、郑辉、洪钟淑、胡桂春、张海涛、贾万生、曹应九、鲁克都。
内设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科教办公室和人事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