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施政略述
第六节 施政略述
1918年(民国7年),勃利始建三等县,一切政务由县知事统管。至1931年(民国20年),县长指数一直是1人。第一任县知事姚鸿钧到职后,四处奔波,忙于清匪建政、拓荒筑路,由于匪患县公署两次被捣毁、三次搬迁,至1924年(民国13年)县公署各项工作步入正常、开始兴办公益事业,筹办教育、创建学校划定行政区划。当年6月吴钟麟调任县知事,任职不久,开展了普查活动,对13个甲的百姓生活、匪情、土地资源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了发展要略。1925年(民国14年)冬季,县知事孙启先到任,加强税收工作,成效显著,受省财政厅嘉奖,获奖金900元。1926年(民国15年)由他主持修建了碾子河木制大桥,连接了东西交通要道。民国期间,县知事(县长)施政有方,全县各项事业发展较快,到1932年(民国21年)有工业40余家(其中中型企业6家),商业网点57家,学校3所。为了开发土地,由私人开办2个火犁(拖拉机)公司。年开垦荒地4.8万亩。加强了各级警察(公安)机构建设,匪情显著减少,社会秩序比较稳定。县城建立了电话局和邮局,成立了卫生队、消防队以及粮、油、草、柴市场,主要街道夜间挂有路灯(油灯)。第一次接待了省民政厅视察员王镇川来勃利检查卫生工作。各屯、甲的工作也较有成就。
1932年10月25日,驻勃利东北一六八团与侵华日本关东军发生激战。日军破城后,午夜逃离县城。县长毛鸿勋不甘心当亡国奴,于1933年1月30日向全县发布的号召全城军民,团结抗日的《告全县民众书》中说:日寇入侵,局势紧张,县府暂停工作,地方治安由各甲自行维持。之后,毛携带文件撤离县城。2月6日在日伪势力操纵下,县公署颁布第一号公告,宣布赵文盛为代县长,赵上任后,网罗亲日分子与日军互相勾结,加紧叛卖活动。东北军陈旅长得知情报后,派刘禄连长,将投靠日本,背叛祖国的赵文盛、梁维祯等3人处决。2月末日本关东军侵占勃利县城,组建伪县公署,委任于启铃为县长,3月9日,日军委任渥美泽(日本人)为县公署参事官。正县长虽然是中国人担任,但一切大小事务均由日本参事官决定。此间按照日本人的“意愿”强化了“日满协和”、“王道乐土”的奴化教育,并加紧了侵略活动。一切工作围绕完善军事设施展开,全县投放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铺设战备公路,建设飞机场,修筑西大营、南大营、物资仓库。同时开展资源调查和土地开发。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民众反日情绪不断高涨。
1938年岳茹山任县长,岳反日爱国,曾多次与日本副县长樵叶札民、宫泽原等人明争暗斗。后终因矛盾加剧,于1943年以“反满抗日”错误调往密山,此后再不见岳的踪影(据说被害)。
解放初,各级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施一系列保护人民,建设家园的方针政策。政府班子有县长和副县长1—2人,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剿匪反霸斗争和土地改革运动,人民生活安定,工业产值和粮食产量与解放前相比,有明显提高。
50年代,由于各项事业不断发展,政府班子有县长和副县长2—3人。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县长掌管全面工作,副县长按工作战线分工负责。50年代初,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下,全县人民全力以赴积极参军参战,并完成战勤、捐献等各项工作。1956年城乡开展了合作化运动。工农业生产又向前迈了一大步。1958年为了发展交通事业,在副县长毕福山倡议下,县委、县政府决定动员全县人民,修筑“勃——七”民办铁路。6月5日县委县人委召开了勃利至七台河民办铁路动工誓师大会,毕福山为总指挥,会后各行各业踊跃参加筑路,经昼夜奋战于当年10月20日正式剪彩通车。同年,在各项事业“大办”的浪潮中,有些方面盲目跃进。违背了客观规律,结果“大办”不成,反而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全县产生了“一平二调”的错误,后于1963年县委县政府认真作了纠正。
60年代,政府班子有县长和副县长3—4人,领导方法仍是集体领导的分工负责制。由于50年代最后几年工作上的“一平二调”带来的损失和1960年—1963年的连续自然灾害,县政府主要是领导全县人民发展生产抗灾自救。全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各行各业有了新的发展。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县政府组织了大批干部进驻生产大队,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
1966年6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7月成立造反团,开始大串联,8月29日县直机关造反派召开“炮打司令部”点火大会,揪斗批判了代县长周景仁,县委宣传部长曲月阳。此后,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开始瘫痪,领导干部靠边站,全城上下陷入混乱。1967年成立了“三结合”(革命干部、革命工人、红卫兵)的革命委员会。虽然选任了主任、副主任若干人,仍然扭转不了混乱的局面,由于种种干扰,过去的领导还在劳动改造、上学习班、挨批斗,各项政务工作仍然没有正常开展。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开始落实各项政策,一些老干部恢复了自由,重新走上领导岗位,各项事业有了转机。
1980年9月勃利县召开了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改革命委员会为县政府。刘墨林担任县长,副县长6人,县长实施全面领导,副县长分工负责,实行每周六集体办公会议制度。1984年实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各级领导职、权、责。县长、副县长的岗位责任制,经县政府党组会议讨论为:
县长:
1、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全县经济工作,兼管公安、行政、司法、民政、审计工作。
2、保证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各项指示、决议、决定在县政府的贯彻执行,并定期向县委和人大报告工作。
3、主持政府党组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作出决议,并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
4、主持制订全县国民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和当年计划,审查财政预、决算,并采取有力措施促其实现。
5、抓好政府党组自身建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章《准则》情况,做好党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
6、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7、了解掌握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常务副县长:
1、主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计划、物资、统计、社企、煤炭、人事监察、劳动、信访方面的工作,兼管政府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需要政府召开的会议,对政府党组和办公会议所议定的问题,督促办公室及时催办。
2、审签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电报、信函,阅批各级政府的文电并提出贯彻或处理意见。
3、了解掌握分管各部门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工业副县长:
1、负责工业、交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邮电、供电、农电方面的工作,兼管企业整顿、民兵工作。
2、了解掌握主管工作的情况,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抓好各项经济责任制的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了解掌握分管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切实抓好全县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提出有力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农业副县长
1、负责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机、土管、气象、农业科技方面的工作。
2、根据县发展农林牧业的优势和特点,组织领导制订发展规划,提出措施,并促其实现。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抓好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的各项生产责任制。
4、协助县长抓好政府党组工作和政府全面工作。
5、了解掌握分管的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每个季节农村工作要解决的问题。
文教副县长:
1、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方面的工作。 2、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经验。及时解决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了解掌握分管各部门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由于领导机制的转换。加快了各项事业的发展。1984年农业总产达到44915.2万斤,亩产423市斤;1985年工业产值12781万元,有些产品达到省和国家标准;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261万元。进入80年代,教育、卫生、林业、地方道路建设、城镇建设,被评为全省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