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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控告与申诉

第六节 控告与申诉


  控告申诉检察是人民检察院直接依靠人民群众实施法律监督的一项检察业务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统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处理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检举、申诉和自首;承办分管的控告、申诉案件;结合处理来信来访和办案工作,宣传法制。提供法律咨询,预防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反映信息,提供各类案件线索。从1979年至1985年共受理588件来信来访,其中:起诉50件,免予起诉28件,其它处理32件。转有关部门处理478件,自办案件1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