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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济审判

第四节 经济审判


  1983年3月县政府批准,法院增设经济审判庭。主要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和第一审经济犯罪案件。据统计:1979年至1980年末共审结经济犯罪案件36件。1981年—1985年共审理经济纠纷案件176件,其中:购销合同35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件,农村承包合同39件,其它经济纠纷101件。通过经济审判活动。打击了经济犯罪,维护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挽回经济损失58.4万元,木材504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