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十五篇 教育
篇下序
勃利县于1918年(民国7年)成立劝学所。1919年(民国8年)创办第一所小学校——模范小学,招生一个班,60名学生,校长1人(由劝学所长兼任)、正副教员各1人、监督1人。课程设置有国文、修身、算术、习字、珠算、体操、唱歌等科目。
1924年(民国13年)劝学所改称教育局。当时县内有公立小学两所,私立小学15所,学生284人(无女生),1927年(民国16年)8月1日,女子小学才正式成立。
沦陷初期,延续原来小学和私塾教育。据1939年(伪康德6年)统计,县内有私塾27处、塾生1791人、塾师37人。日伪政权为巩固其统治,实行保甲联防制,强行“归围子”,从此,各村相继成立国民小学校,有的村成立了国民优级小学校,实行奴化教育,开设日语课,并在课文中设有“大东亚共荣圈、日满一德一心、共存共荣、日满亲善”之类政治性很强的内容。
1941年(伪康德8年)3月15日勃利国民高等学校成立,当年招生1个班、学生为50人,以后每年增设1个班,到1945年已毕业1个班。
1945年8月25日筹备成立县两级中学,9月13日正式开课,1946年改称联合中学,又增设:地干班、师范班。这个学校(班)后来为解放战争、土地改革、经济建设培养输送了大批骨干力量。同时这一时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的学习文化运动,全县城乡先后办起了公办民助小学,完全小学。较小的村屯也建立了初级小学和复式班,还有成人冬学、夜校和识字班,这是教育战线恢复和发展阶段。
1953年至1956年是教育的发展和巩固阶段。此时,全县教学逐渐走向正规,教育质量有明显提高。全县有中学3所(一中、二中、朝中),学生1989人,教师150人;小学校143所(其中朝小13所),学生17183人,教师613人,朝鲜族儿童入学率达80%以上。
1958年到1965年普通教育经历了一个马鞍型发展过程。在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时,实践中产生了一定的片面性。使教学和生产劳动没有很好地统一,在普及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方面产生了脱节现象。忽视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1961年在贯彻国民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时,纠正了1958年后出现的违反客观规律的一些“左”的作法,学校情况开始有了转机。“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学校成了重灾区,停课闹革命,广大教师靠边站,整个教育处于混乱状态。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从中央到地方开始重视学校教育工作,充实和加强了领导力量,教师素质,教学质量逐年提高。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截止到1985年末,全县升入大专院校的学生达1041人,考入中专、技工、学生1936人。
全县学校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中学增至37所,小学291所。与此同时,幼儿教育、特种教育、成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及企业办学都相应发展。县于1979年创办了唯一的一所高等学校“电大勃利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