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塾
第一章 各类教育
第一节 私塾
私塾教育有悠久历史,它是沿用灌注教学方式,儿童入学读《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庄农杂字》、四书、五经等,以死读硬背的教学法进行教育。民国时期,此种教育方式散在全县各地。1918年(民国7年)有私塾6处,塾生156人,到1926年(民国15年)私塾发展到25处,塾生340人。随着农业人口的增多,私塾也日益发展,办学形式多种多样,有钱人家请教师到家讲课,“南北大炕,书桌摆上”。也有几家联合办私塾的,吸收外屯儿童入塾,教师均为聘请有真才实学之士任教。私塾学制,因材施教,快慢不等,年限由家长自定。教师报酬由学生家长按年或季交小米、秫秸和现款等。
1929年(民国18年)县政府下令取缔私塾,将部分私塾逐步改为国民学校。但由于官办学校经费不足,教师缺乏,教学方法落后,更由于传统观念影响,群众认为私塾比官办学校好,能多识字。到1930年(民国19年),县城仍有私塾8处,塾生203人。伪满时期,私塾又有增加,1939年(伪康德6年),县有私塾27所,塾生17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