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朝鲜族教育
第八节 朝鲜族教育
勃利县兴办朝鲜族教育是从伪满时期开始的。1939年(伪康德6年)时有朝鲜族学校8所,其中国民优级学校3所,15个班级,学生650人,教师9人。解放后,1946年4月16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恢复朝鲜族小学校。当时校名叫勃利街朝鲜族光化小学,有学生近100人,教师5人,校址设在今县委旧办公楼。同年各区乡镇朝鲜族村屯相继建立了初级小学。1947年3月1日勃利朝鲜族北一中成立,建校初,招收1个班,暂借光化小学教室授课。1948年北一中学与勃利联中合并。不久,江丽区朝鲜族中学和桦南中学朝鲜班并入联合中学后成立朝鲜部。
1950年3月,省政府为了发展朝鲜族教育事业,朝鲜部从联中分出来,并同林口县中学朝鲜族班,汤原县中学朝鲜族班合并,重新成立朝鲜族中学。学校定名松江省立勃利朝鲜族初级中学校,当时,学校招生范围为合江地区各市县和牡丹江地区的林口县。全校有7个教学班,378名学生,20名教职员工。1954年,校名改称为黑龙江省勃利县朝鲜族中学。1958年9月为提高朝鲜族文化水平,将省立初级中学改为完全中学。有12个教学班,666名学生,44名教职员工。
十年动乱期间,由于“左”的失误,影响了学校的发展,朝鲜族中学规模缩小,学生人数大减。1969年4月,中学同小学合并,成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全校有中学班4个,学生150人;小学班5个,学生150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少数民族政策进一步落实,朝鲜族文化教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1979年下半年,省教育厅决定恢复勃利朝鲜族中学,朝小迁至勃利二中南侧新建的校舍。1984年末统计:县城内有朝鲜族完全中学1所,小学1所,乡镇小学6所,有教职员工221人,中学生1035人,小学生1250人。
在全县朝鲜族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已达到普及程度。1980年3月合江地区决定勃利朝中列为地区重点学校,有6个学年,10个教学班,在校生达542名,招生面向3个市(佳木斯、鹤岗、七台河),6个县(桦南、桦川、萝北、依兰、汤原、勃利),朝中从建校到1985年已培养了高中和初中毕业生3600名。
在教师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0%以上,由于教师素质较高,学生的升学率逐年提高,1983年68名高中毕业生,考上大中专人数有59名(本科41名、大专13名、中专5名),其中被重点院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录取的有15人。朝鲜族中学不仅为国家输送了一批人才,同时也积累了可贵的办学经验,10多年来,领导和教师整理了51篇经验材料,先后在县、地区、省和全国级会议上介绍或报刊上发表。特级教师金千庾的《加强中学物理实验,提高物理教学质量》、《探索规律,发展智力,提高教学质量》等17篇经验材料,在全国、全省的会议上交流后引起了教育界广泛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