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将防治劳动职业病纳入议事日程。易患职业病的主要是在劳动场所接触有害粉尘和有毒气体的工人。主要单位有煤矿、亚麻厂、油毡纸厂、絮棉厂和陶瓷厂。1974年开始,对接触粉尘工人每年进行身体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卡。1980年后,坚持对粉尘单位进行浓度监测,粉尘量虽有明显降低,但仍超过国家标准。
粉尘监测均值一览表
尘肺普查患病人数一览表
到1985年,全县共发生四乙铅中毒36人,死亡1人;矿尘肺病52人,其中Ⅰ期39人,Ⅱ期11人,Ⅲ期2人;棉尘肺病2人。对确诊的患者。采取调换工种。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
职业病例 勃利县百货公司综合厂为生产百货包装用纸箱,于1978年9月从鹤岗市工农化工厂调进一批硅酸钠。其特点是色黑,有刺激性嗅味,在使用过程中有部分工人逐渐感到头痛、头晕、流涎、恶心、呕吐及出现失眠现象。1980年2月,随着硅酸钠化工材料的增加,工人头痛、头晕、失眠症状加剧。工人到各医院就诊,均视为神经衰弱病,其中拼板工李月玲,女,24岁,除头痛、头晕、失眠外,还感到四肢发颤,行走无力,口中有异味,食欲不振,到各医院就诊,虽经过多次治疗,终因病因不明,病情恶化,于2月20日死亡。同时间,部分工人的病状也明显加重,不能上班工作。3月15曰,工厂被迫停产。
中毒事件发生之后,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立即组成调查抢救组,经有关部门调查检验证实,是由于用没处理好的装四乙铅的桶污染硅酸钠而引起的亚急性四乙铅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