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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十八篇 文化艺术

篇下序


  解放前,勃利县文化事业,仅有影院和剧院。日伪推行奴化教育,大肆宣扬“日满协和”、“王道乐土”、黄色歌曲到处流传,赌博、烟馆四处泛滥,人民群众深受毒害。
  解放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增加文化设施,丰富文化内容。文化宣传部门组织和指导城乡,配合各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开展了群众性的文艺活动,演唱《参军光荣》、《夫妻识字》、《兄妹开荒》、《血泪仇》、《白毛女》等剧目。
  1951年县成立文教科。1958年文化、教育分设,文化活动更趋活跃。除歌舞剧、话剧外,评戏、曲艺、地方戏也活跃在城乡舞台。县文化馆深入农村,组建业余演出队,建立乡村俱乐部,培训了教歌员、读报员、故事员、板报员、创作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语录歌、忠字舞、“样板戏”代替了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文化事业重获生机。1985年末,县有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电影公司、电影院、广播站、电视差转台。全县14个乡镇建立了文化站、文化室。全县有村屯文化活动骨干412名,形成了馆、站、室三级群众文化活动网,对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