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督教
第二节 基督教
基督教自1928年从呼兰教区传入勃利,由英籍牧师路士德和传教士刘子静创办。当时教会设在县城邮电局长郭明忱家,郭为执事长。信仰上帝、耶稣、宣扬拯救人类“灵魂”,教规为“十条诫命”(不拜偶像、不谎语、不贪、不杀、不淫、不盗、不伪诈、不二心、不惰、行斋戒),信徒经常向上帝忏悔、祈祷。1931年(民国20年),牧师和传教士回呼兰,派田东源为传教士,同年教会执事张文耀捐献出太平街宅地号,由100余信徒捐款建起二层小木楼一座,为基督教会礼拜堂。1934年(伪康德元年),呼兰教区派左灵五为传教士,美籍牧师兰马丁和日籍牧师山下永幸、先后来勃利传教。
日伪时期,日本人禁止教会与英美牧师联系,所以勃利教会改由哈尔滨西门脸教会领导。1937年牡丹江市于永泉牧师来教会传教,并在倭肯、杏树、小五站、双河成立教堂。
1943年(伪康德11年),牧师韩荫章从沈阳到勃利。传达全满洲基督教会精神,统一组织系统,改称北满基督会,勃利由牡丹江教区直辖。韩荫章提倡日满协和,一德一心,发展教徒1900余人,勃利伪宪兵队长刘国华任教会讲经教师。
1945年日本投降后,韩荫章任国民党县党部宣传科长,向信徒灌输反共反人民思想,被人民政府逮捕。解放初期,全县有5座教堂,长老是李雨先,传教士高庆忠。
1957年,勃利县基督教会经过整顿,重新建立基督教会,长老为张文耀,教徒390余人。1965年全县共有教徒305人。“文化大革命”中教会活动停止。
1981年全面落实宗教政策,省宗教事务委员会拨款5000元,在元明街购置了教堂。1985年有两名沈阳神学院肄业的神职人员,到教会任职,王洪茹(女)任牧师,扈德真(女)任执事。会内设执事组(三自爱国小组),教务组。教会每周活动一次。1983年王洪茹、扈德真、赵海廷3人参加省“三教两会”会议,1985年有教徒6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