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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伊斯兰教

第三节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清真教)、清真寺是回族信仰真主的地方。教徒称穆斯林,信奉可兰经,念清真言。
  1928年(民国17年),回族民众来勃利定居,1933年(伪大同2年)设清真寺,清真寺内设阿訇、掌故、掌刀各一人。当时的阿訇叫杨子芳、教民40人。以后的阿訇先后由张令元、洪五堂等5人担任。1955年李成文代阿訇,1958年阿訇由沙恩锡担任并被选为县政协委员。清真寺有砖瓦房5间、羊50只、地7亩。1980年由7人组成清真教管理委员会,1985年,阿訇赵彦林当选为县政协委员,有伊斯兰教徒5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