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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解放后农民生活

第二节 解放后农民生活


  解放后,农村广大农民,经过土地改革,翻身做了主人,都分得土地、房屋,走上了集体化道路,生活日益提高。1957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60元,人均口粮346斤。1977年人均收入93元,人均口粮470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承包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3年,实行联产承包到户,人均收入达到190元,人均口粮557斤。1984年,人均收入达437元,人均口粮704斤。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从全县农村人均收入看,还是不高的,尚有12%的户,仍是困难户。

  附:1985年农村人均收入情况表
             单位:元



  也有不少农家成了万元户,农民开始盖新房、改旧房。穿带补丁衣服的人不多了,穿西装、毛衣、毛裤的较为普遍。有些农家大立柜、组合柜、写字台等新型家俱增多。60年代末,实现了村屯电气化,80年代吃上了自来水。

  附:小五站西村农民生活状况表(1985年)



  从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农民生活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变化快而显著。1985年,人均口粮比1977年的470斤增加125斤,人均收入增加402元;耐用商品:手表、收音机、自行车、录音机、电视机、摩托车、缝纫机等不断增多,在抽样调查的377户中,有50%的户有两件以上耐用商品。生活用品和食物构成,向中、高档次发展,居民细粮占口粮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