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趾瑞
王趾瑞
王趾瑞 原名王昭麟,1883年生,辽宁省凤城县西杨木沟村人。1915年全家迁徙到勃利县太和屯谋求生路。来到勃利以后,王趾瑞同其父王振邦种地,第一年就得了好收成。在附近购置了几方地(每方45垧)。收租买地,买地出租,几年发了家。成了远近闻名的王家大院。
太和屯是勃利县比较偏僻的山村。购买生活用品很不方便。王趾瑞开了一间杂货店,名为王家小铺,销售各类日用杂货,兼收土特产品。又培育两处“木耳营”,王趾瑞为了获得更高利润,有一年他将木耳装入280条麻袋(每袋30斤),用铁轱辘车,由勃利经依兰、哈尔滨运到辽宁凤城县。一次获利5000多元。又从那里买进靰鞡、白布等物资回勃利销售,获利上万元。王趾瑞办起了油坊,粉坊、豆腐坊。
1938年(伪康德5年),他在勃利县城繁华街,买下街基盖起了座西朝东临街两层楼房,租给兴茂永商店,全家住在商店后院。
此后,王趾瑞又买下了油坊和一号街基。盖起了7间门市房,后面建成三层木制楼房,开设了油坊、粮栈、制米厂。从哈尔滨请来工程技术人员,安装更新了机器。为日本人加工军粮。然后,他把商店修葺一新。经营呢绒布匹、烟酒糖茶、日用百货,定名为“裕顺隆”。
王趾瑞在七台河、茄子河、小五站、连珠岗、挖金鳖等地先后购置生荒、熟地79方,并陆续购置房产、租给“公合祥”商店。并在佳木斯、牡丹江、哈尔滨设分号,有四、五处之多。
王趾瑞在勃利是有名的大地主、资本家,他为了牟取暴利,损人利己,唯利是图,对工人、农民狡诈刻薄,被称其为“四蝎子”。
1946年5月人民政府召开公审大会,处决了汉奸资本家李梦飞,他看势头不好,收拾金银细软,逃往长春。1948年解放军围困长春时,王趾瑞亡命长春,死年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