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宗彦
金宗彦
金宗彦 1919年9月1日,出生于朝鲜平安北道江界郡入关面农民家庭。幼年渎4年书,后同父亲金石熙下田劳动。
1934年因朝鲜地租高,官税重,生活难以维持,全家迁往中国东北(时为奉天省)清原县。靠砍柴,卖零工维持生活。1938年到勃利县长兴屯拣种草皮地。日本人要在长兴屯组建民团部落,把散居的朝鲜户含金宗彦一家,统一赶到杏树村北大甸子,建立个杏鲜屯。
1946年3月,八路军三五九旅进驻勃利,金宗彦主动送弟弟金宗奎参军。1947年参加农民会工作,群众反映,“他办事公平有据,不徇私情,一视同仁”,1950年被群众选为村长。他带头参加农业互助组,常年大型组。1952年开始积极组建初级社,带头投资,带头参加劳动。因此,1953年1月被群众推选为社主任兼村长。他带领社员辛勤劳动,社员有困难他想尽办法解决,1953年秋100余垧水稻获单产1.17万斤。居全县第一位,被选为松江省劳动模范。1954年全村110户,平均每户交给国家粮食8100多斤。同年被选为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本村朝鲜族土地和汉族土地交叉,常有纠纷,金宗彦以团结为重,30年没有发生严重纠纷事件。
他平时注意勤俭办社,节约度日。他到县里开会和外出办事节俭开支,节余旅差费全数交公。1950年任村长以后,每月补助12元津贴费,他分文没取交村里公用。
1978年12月因病逝世,终年5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