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撤县并市后行政区划 1996年1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了《关于黑龙江省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将德都县和五大连池市合并,将德都县行政区域并入五大连池市,市政府驻地迁至青山镇。同年4月8日,黑龙江省民政厅颁文,在原五大连池市城区范围设置五大连池镇。同年4月20日,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通知,对五大连池风景名胜管理局机构、人员定编。6月5日,新五大连池市和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宣布成立。同年,撤县并市工作结束后,新的五大连池市设有4镇12乡。原五大连池市所辖的青泉、林泉、龙泉3个村,良种场归五大连池镇管辖,进入新五大连池市行政区内,焦得布林场、五大连池农场也同时进入新的行政区划。1999年,四平乡搞并村试点工作,将原来的10个村并为四平、新民、翻身、济民4个村。
2000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黑政办综字(2000)89号文,内容为省政府会议纪要。会议议定主要事项为:1、撤销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隶属黑河市政府。2、保留五大连池镇的建制,五大连池镇由五大连池市与管委会双重领导。3、缩小五大连池镇的职能,除保留民政、选举等职能外,其它职能交给管委会。
按照《黑龙江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五大连池市2000年12月~2001年3月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五大连池市16个乡(镇)(包括五大连池镇),调整为3镇8乡和1个街道办事处,撤销的乡镇5个,占原乡(镇)总数的31%;涉及调整的乡(镇)10个,调整比例为63%。根据省民政厅的批示,五大连池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具体实施情况如下:一、撤销四平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和平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地解放村。和平镇与四平乡南北为邻,乡(镇)政府驻地相距7公里。1960年和平镇与四平乡合并,成立和平公社;1966年分开,合并有其适宜的人文、地理条件。合并扩大了和平镇规模,经济发展优势互补性得到了加强。合并后的和平镇区域面积198平方公里,辖11个村,人口22730人。二、撤销讷谟尔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龙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地龙镇。讷谟尔乡与龙镇南北为邻,讷谟尔乡原为龙镇所辖的一个村,后于1980年建立讷谟尔公社,从龙镇分出。乡(镇)政府相距18公里。合并后的龙镇区域面积159.3平方公里,辖16个村,人口26041人。三、撤销城关乡。由于城关乡地处城区,分别与建设乡、新发乡、双泉乡相接壤,整建制合并管理难度较大,为此,将原城关乡五三村划归建设乡管辖,乡人民政府驻地中心村,规模扩大后的建设乡区域面积126.88平方公里,辖11个村,人口15409人;将原城关乡的德立、合心、青山村划归新发乡管辖,乡人民政府驻地新发村,规模扩大后的新发乡区域面积140.85平方公里,辖11个村,人口16084人;将原城关乡的龙头、龙丰村划归双泉乡管辖,规模扩大后的双泉乡区域面积161.88平方公里,辖12个村,人口16981人。四、撤销莲花山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兴安乡管辖,乡人民政府驻地兴安村。莲花山乡地处五大连池市东北部,距市政府90公里,人口2909人,区域面积440平方公里;兴安乡地处五大连池市东北部,距市政府120公里,人口3200人,区域面积418平方公里,两个乡政府驻地相距40公里。合并后的兴安乡区域面积858平方公里,人口6109人。五、撤销青山镇,设立青山街道办事处。青山镇是五大连池市的市政府驻地,人口33023人,面积12平方公里,为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建设资金的争取和使用;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增强城市的服务功能;为了强化街区党组织建设,对社区内的离退休、无公职、无单位及流动党员进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撤销青山镇,设立青山街道办事处。
经过调整,虽然乡(镇)数量减少了,但其规模扩大了,使乡(镇)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资源实现共享。改变过去那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机构庞大,难堪重负的局面,为五大连池市乡(镇)机构改革、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截止2001年3月,全市设有3个乡级镇,8个乡,1个街道办事处,126个村,223个自然屯;3个市属国营农牧场、6个国营林场。行政区内,建有省属林业局1个,国营农场8个,劳改劳教农场4个,部队农场15个,企业副食农场4个,黑河市直辖单位3个,中省直科研单位3个,省地办疗养院31家,县(市)办疗养院16家。
五大连池市2001年3月行政区划表
表1—2
五大连池市2001年3月乡(镇)行政区划详表
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