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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改革

第二节 企业改革


  1984年,德都县企业整顿办公室改为县体制改革委员会(简称体改委),隶属县政府。1987年体改委定编6人,主要负责企业承包经营制实施、简政放权和企业治理整顿工作。
  1987~1989年,全县企业进行了第一轮承包。承包经营的改革有计划分阶段稳步向前推进,1987年开始操作,到1988年 6月,全县123户工商企业中有117户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其中实行承包经营的有89户,占企业的76%;实行租赁经营的28户,占企业的24%;另有 6户企业实行了目标经营。第一轮承包的主要方式是: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级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上缴利润定额包干和定额亏损补贴包干;承包期一定三年。第一轮承包的三年实践,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一是促进了经济发展,全县工业总产值平均以 21%的速度增长;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89年比1985年增长11.2%;利税捆算,商业企业1989年比1987年增长257.98%,工业企业1989年比1987年增长 75.8%。二是企业承包制趋于健全,在承包或租赁的企业中,企业内部生产经营责任机制、风险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都已确立,干部群众的竞争意识和市场经济观念得到加强,有效地解决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三是增加了企业活力,通过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救活了一部分企业。四是企业外部环境得到了优化。五是企业内部关系得到了理顺。
  1990年,全县工商企业开始进行第二轮承包。县委县政府在全面总结第一轮承包经验的基础上,先后抽调科、股级干部和财务专业干部43人进行二轮承包工作。6月份开始调查摸底,8~10月份在百货二店、木器厂、酱油厂、乳品厂、农机修造厂和龙镇百货批发站进行试点工作,11月全面铺开。到1991年3月25日,全县参加第二轮承包租赁的123户企业中,承包的有85户,租赁的34户,目标管理的 4户。除目标管理企业外,承包和租赁企业内部和主管局签订了二轮承包合同。二轮承包从形式到内容较第一轮承包均有一定改进。一是建立了风险机制,企业干部和职工每人都交了一定数额的抵押金。二是克服了第一轮承包中承包人与工人之间的分配不公问题,在二轮承包实施细则中,将前一轮承包规定的承包人的工资应是工人的0.5~3倍,改为承包人的奖金不得超过工人的0.5~3倍,缩小了经营者与职工的报酬差距。二是政府同企业主管局签订了经济责任状,使各主管局正、副职领导的经济利益同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紧密联系起来,增强了责任感。四是承包基数确定的更加合理,既考虑到三年平均基数,也考虑到为企业增加活力。五是县内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宽松政策,各主管局突出抓了企业内部配套政策和强化企业管理的承包责任制工作。二轮承包遇到一些困难,一些企业等、靠、看,迟迟不愿承认已核定好的承包基数;一些企业向县里争指标、讲价钱,影响了二轮承包的进度;这些均是改革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1992年,国务院下发了《全民所有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黑龙江省随之下发了实施细则。为贯彻好这两个条例,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县体改委具体抓厂15户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15户企业中有流通企业9家(百货大楼、贸易商场、五金公司、土产公司、双泉供销社、龙镇供销商场、农机公司、医药商店、木材公司),工交企业 5家(油脂厂、乳品厂、制酒厂、运输公司、砖厂),事业单位1家(县宾馆)。各试点企业都把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主要切人点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通过考试、考核及民主测试,实行竞争上岗,初步形成了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如运输公司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有2名中层干部落聘,8名懂技术的工人被聘为中层干部,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县油脂厂 296名职工中有35人下岗,在岗工人加强了劳动纪律和责任心,电机损失率大幅度下降。15户试点企业总体情况变化很大,1 907 名职工中,竞争上岗1 589名,下岗318名,下岗后重新安排工作的290名,停薪留职130名,辞退 5名。原有科室78个,非生产人员243人,干部144人,改革后有科室69个,非生产人员202人,干部132人,落聘干部 6人,工人聘为干部18人。二是工资分配制度有了较大改革。15户试点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分别确定了不同的工资分配办法。如百货大楼、贸易商场、农机公司等单位对部组实行了“六定一挂”的计酬办法,即定销售、毛利、费用、资金、库存、服务质量与效益挂钩。砖厂、酒厂、乳品厂、宾馆等单位实行了“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基础工资、计件工资”,运输公司实行了“利润包干,超利分成”。三是妥善安置了优化组合后的下岗人员。通过兴办第三产业、停薪留职、企业预退、女职工产假延长假期等办法,积极稳妥地安置好下岗职工。四是企业内部管理得到了加强。15户试点企业在内部用工上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实行聘用制,使干部职工有了压力和危机感,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五是企业经济效益有所提高。15户试点企业全年经济效益与上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1993~1994年,县内进行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德都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通过资产评估,按照“分类实施,先易后难,一企一策”的原则,科学确定了企业产权改革的模式。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县 111户企业中有96户企业完成了产权改革工作,并按新机制运行,占企业总数的86.4%。其中工交系统23户,财贸系统57户,其它系统16户。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了八种具体形式,其中股份合作制6户,租赁经营43户,剥离经营12户,一企多制9户,破户3户,拍卖4户,关停8户,兼并3户,其它形式 8户。产权制度改革后,企业运行效果良好,一是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地发挥。二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谋生存求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运行达到了规范化。四是遏制了企业效益滑坡和历史挂帐的增加。五是企业债务得到初步偿还,已解决债务 1 499万元。六是部分职工得到安置,离退休人员生活有了保障。
  1994年底,县建材公司、乳品厂、汽修厂、岩棉厂、水泥厂、农机公司、木材公司、农机厂等8户企业经过主管局申请,县政府批准,向法院申报了破产。这些破产企业有职工496人,其中全民职工269人,集体职工 171人,合同制工人56人。企业申报资产总额为1 341.4万元,负债 2 643.2万元。经有关部门资产评估后确认:资产总额为2 010万元,负债2 643.2万元,资债相抵,债大于资633.3万元。
  1995年,县内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稳步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县政府以黑龙江省130号文件和黑河市政府9号文件精神为基础,结合德都县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政策,主要有《德都县股份合作制规范意见》、《关于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德都县国有企业待业保险制度深化改革方案》、《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后养老、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德都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初审和终审验收方案》、《德都县企业资产评估方案》、《德都县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破产企业工作安排意见》等。这些文件的相继出台,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依据。全县92户企业全部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工业企业31户,流通企业50户,其它企业11户。按产权改革形式划分:实行股份合作制的10户,租赁经营31户,剥离经营13户,一企多制1户,拍卖6户,关停整顿11户,兼并企业2户,委托经营5户,其它形式13户。
  1998年,全市115户企业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14户,租赁经营22户,剥离经营8户,破产17户,委托经营3户,出售14户,兼并2户,关停30户,其它经营形式的 5户。全年,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委托经营试点进一步扩大。对停产多年的铸造厂、农具厂、铆焊厂、轻工机械厂、农具社、钟刻社等集体企业进行了公开出售、买断职工工龄等项改革。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规范,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
  2000年,全市企业改革进入重点突破阶段,工业企业民营化进程明显加快。市体改委对全市96户流通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地对各企业的情况进行了归纳分类。尤其是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了较大改革,按照“四分开,一完善”的改革方向,坚持“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原则,推进了粮食仓储企业政策性业务的代理经营,粮食加工企业基本上实现了自主经营。粮食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了种养业等多种经营,增强了市场经济中的抗风险能力。全市流通企业仅上半年就实现销售收入5 600万元,实现税金100万元,同上年同期比,企业负债率和亏损额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改革为企业增强了活力,带来了不断发展的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