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三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992年,成立了德都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编制 5人,制定了《德都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经在新发、城关两乡进行试点后,在全县铺开。1992~1993年,全县有12个乡镇97个村6500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金25万元。民政部门培训了乡(镇)专管员和村代办员。铅印 1万份“至全县农民群众的公开信”,发送到千家万户。县政府组织机关干部分赴各乡(镇),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3)63号文件精神,继续拓宽险种和扩大农民投保覆盖面。1994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出现困难,主要是宣传不到位,部分人对政策持有疑虑,仅收保费3.8万元。1996年全市共有15个乡(镇)的105个村参加养老保险,开展的险种由原来的常规保险发展到婚检保险、子女保险和成人一次性保险。1997年,全市13个行政村的 2万余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参加保险的人数占适应投保人数的25%。1992~1997年共上缴保费199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