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文行审计

第四节 文行审计


  文行审计是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武警部队、各党派、社会团体及其在境外的派出机构的行政经费、罚设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等进行审计监督;依法对行政经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1988年,对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时,发现高价出售鼠药获非法收入0.45万元,用于吃喝送礼占用灭鼠专项款0.68万元。收缴罚没款0.07万元,对爱卫办主要领导进行了相应的处分。1988年,县审计局文行审计室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单位。1989年,审计县龙江剧团时,发现收入不入帐4.65万元,分别用于送礼,吃喝以及小金库公款私存等问题。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收入,有2名责任人被监察部门追究了责任。同年,审计县城建处时发现滥发奖金,补贴及假发票套取现金1万元等违纪问题。主要负责人受到纪检部门的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各单位。1990年,全县行政收费审计和1994年派出所收费、罚没收入审计,由于问题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加之资料齐全,归档入卷及时,符合规定,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项目。
  1995年,县政府交办县房地产管理处房屋开发资金审计,发现占用房改资金67.48万元,个人住商品楼占用房改资金28.24万元,挪用房改资金28.79万元。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1996年,全市中小学财务收支审计,发现4所学校违规收取学生补课费4.9万元,审计结束后违规收费被全部返还,受到了学生家长的好评。
  1999年,对市教委财务收支审计发现了截留坐支考务费18万元,审计后建议归还资金原渠道,并按规定罚款1.8万元。同年,对市检察院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了用“某专款经费共94.85万元建住宅楼的问题,并做了相应的处理。反映的问题信息被省政府采用,引起了重视。此项目审计获得了黑龙江省审计优秀项目。1986~2000年上半年,文行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应上缴财政资金16.56万元,已上缴财政11.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