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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基本建设审计

第五节 基本建设审计


  基本建设审计包括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国家建设项目竣王决算审计。
  1986~1989年,基本建设审计只是审计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数额是否达到预算数额。1989年,县审计局从县工程公司调来一名建筑工程师任基建审计室主任。同时选派了一名懂财务审计的同志做审计员。从1990年开始,正式开展了基本建设预算、决算审计工作。1991年,对县乳品厂购置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时,发现动用流动资金购置固定资产28万元,乱拉资金搞计划外维修10万元,多列维修费4万元,其中个人贪污1万元。审计后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将有贪污行为的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92年,对五大连池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商品住宅楼预决算审计时,发现了该公司建3栋商品住宅楼,由于没有搞好市场预测,致使售价低于成本亏损47.8万元,偷漏税费7.5万元。审计结束后,对违纪问题进行了经济处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1999年,对五大连池市君神矿泉水厂基建施工工程决算审计时,发现该工程项目企业编制决算302万元,审计认定254万元。核减高估冒算48万元。审计结束后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予以纠正,为建设单位节省了资金,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好评。同年,在审计三九六林场基建决算时,因林场是山口水利枢纽工程征用土地、全场动迁并建新林场(包括新建办公楼、仓库、职工家属住宅)。市审计局投入了较强的审计力量,历时一个月,终于完成了这一艰巨的审计任务。发现三个施工企业共漏缴营业税等各种税款16.8万元,审计结束后,决定予以金额收缴。
  到2000年,先后查出违规违纪应上缴财政资金34.13万元,已上缴财政34.13万元。共核减施工企业工程决算及高估冒算320万元。审计结束后,有1名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