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价格调节基金
第四节 价格调节基金
为进一步理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价格不合理关系,增强市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宏观调控能力。按照黑河行署(1990)17号文件的要求,经德都县政府1991年8月10日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征集价格调节基金,用于平抑副食品价格、临时性突发的价格波动补贴,抑制市场物价的暴涨,发展副食品基地建设,增加市场供应。
一、设置及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经德编发(1991)58号文件批准,成立了德都县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定编3名。1991年8月的德政发(1991)65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德都县价格调节基金暂行规定》。
1992年2月,以德政办(1992)21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德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都县价格调节基金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1993年德政发(1993)47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德都县价格调节基金实施方案》;1994年4月的德政发(1994)18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补充通知,进行了补充规定。
1994年12月31日,以德政发(1994)104号文件的形式重新下发了《德都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对1991年以来的征收范围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
1996年,原五大连池市与德都县合并成立新的五大连池市以后,以五政发(1996)第14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五大连池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1998年5月,以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第3号文件的形式重新下发了《五大连池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一直延续使用到2000年,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范围增加到16项。
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
德都县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自行征集,自行管理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专项资金。从1991年以后,德都县物价管理部门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力度,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合理投放、使用,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10多年来,五大连池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较好地抑制了通货膨胀,为五大连池市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缓解了全市的财源紧张状况。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发展副食品基地,增加市场供应,帮助农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自从价格调节基金开征到2000年,全市累计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505万元,累计投放使用价格调节基金258.5万元。其中副食基地建设投放113.5万元(养猪基地投放14.5万元,养鸡基地投放59万元,蔬菜基地投放40万元)。用于平抑市场价格补贴40万元,用于粮油供应补贴105万元。对抑制市场物价上涨,改善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