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地籍管理
第三节 地籍管理
1986~1990年,完成了6个部队农场和抚顺钢厂农副基地的土地登记、造册、发证工作。1991年,完成了青山镇、龙镇、和平镇的7015宗地的地籍调查任务,占总宗地数的54%。1994年,开始征收青山镇居民个人宅基地土地使用费,当年征收8万元。土地变更登记完成930宗地,占应变更登记的80%。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土地登记工作完成212宗,占应登记的9%。1995年,完成个人土地初始登记、发证280宗,企事业单位土地登记30宗,建立了砖、瓦、砂石场12宗地的土地档案。
1996年,对市属15个乡镇,近200个用地单位的5994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了调查,占全市总面积的64%。以耕地增减变化为主要对象的国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涉及到161个村和乡镇所属的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国有土地统计台帐。建立了15个乡镇土地统计簿、地类变化平衡表、土地利用变更表。建立了全市地类变化平衡表,土地利用变更表、土地统计薄、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表及变更面积一览表。清查了城镇有房产6109户,宅基地面积986934平方米。发放土地使用证110本,地籍变更21宗,土地初始登记86宗。1997年,全市划拨土地使用权交易175宗,面积6.84公顷。进行土地证年度确认工作。发放土地使用证157册。1999年,会同市财源办公室进行了讷谟尔河两岸荒原普查,查清国有荒草地2万余亩,并绘图建册。全面开展了《土地证》年度确认工作。
2000年,开展了辖区内劳改、劳教农场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完成了凤凰山农场2500多宗土地的测量任务,完成了贸易市场综合楼,城南加油站等110个用地产的土地登记手续。开展了龙镇、和平镇、五大连池镇的地籍变更测量工作。测量变更土地40块,对202国道、大庆农场养牛基地用地进行了变更登记,保证了土地资源的数据现实性、准确性。土地使用证年检率达到85%。清理了全市出租、转让、划拨、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记录在案。收取土地年租金2万元,土地使用费8万元。成功地为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农场养牛基地、五大连池市医药商店作了地价评估,做到公正、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