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农机供应

第三节 农机供应


  1986年后,农机供应以国有农机公司为主渠道,个体农机商店起辅助作用的农机供应形式。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提高竞争力,加强企业管理,做好新形式下农机物资供应工作。县农机公司多次进行企业改革,实行“松绑”、放权、民主管理,民主选经理,落实经济承包责任制等措施,使农机物资供应工作基本上能够适应改革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机公司竞争力逐步减弱,1996年农机公司破产,形成了以个体供应为主的局面。2000年,个体农机供应商店发展到75家,其中青山镇20家,农村乡(镇)55家。这种农机供应形式方便了广大农民购买农机和农机配件,增加了挑选余地,节省了维修时间。但也存在着价格偏高问题,这些问题在净化农机供应市场工作中逐步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