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房产管理
第二章 城镇管理
第一节 房产管理
1986年,德都县的房产管理部门是德都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处,主要任务是公房的建设、维修、产权产籍管理、收取房租费。1988年,根据德编发[1988]35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德都县房地产交易监理站,为事业单位,行使政府管理房产交易职能,隶属房产处领导,编制5名。随着德都县经济的发展,农村住房建设和建房质量有了很大变化,1991年,为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按照县编委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德都县龙镇房产交易所。1992年,成立了德都县和平镇房地产交易所,人员从房产处内部调剂,主要任务是规范房地产交易活动,加强房地产的产籍产权管理。
1991年,按照国家的房改精神,对房产处所管辖的公有房屋按房改政策进行了大量出售,同时成立了德都县住房体制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国家房改政策进行实施,其人员在房产处内部调剂。同年,经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批准,工商局核准,成立了德都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单位性质为企业,人员从房产处内部调剂,有职工11人,隶属县房产处领导,并开发建设了1号住宅楼。1992年,开发建设了2号住宅楼。1993年,开发建设了3号住宅楼。1996年,开发建设了4号住宅楼。1997年,成立了五大连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4人,人员从房产处内部调剂,主要职能是遵循“房管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为五大连池市范围内的中省市直企业单位职工和各劳改劳教农场的职工提供住房贷款。
1999年,开发建设了龙镇政府住宅楼,面积6000平方米。同年,随着开发建设的加快和各单位集资楼的大量建设,出现了小区的物业管理。经黑龙江省建设局批准成立了五大连池市物业管理公司,单位性质为企业,职工10人,主要负责1~4号住宅楼和部分住宅楼的供热、卫生、维修、绿化的物业管理工作,管辖面积达5万平方米。2000年,为了加强产权产籍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文件精神,开展了重新核发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工作,到年底共发放新版权属证书6000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