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房屋建设

第三章 乡村建设

第一节 房屋建设


  1986年德都县农村住宅仍以草房为主,砖瓦结构住房陆续起步。20世纪90年代,农民住宅建设以砖木、砖混合结构为主。从1990~1995年底,全县农村建砖瓦结构的房屋达到了16.05万平方米,主要以翻建为主。1996年市政府下发了《五大连池市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和小城镇建设的决定》,建设部门制定了《五大连池市村镇建设“二二二五”工程实施方案》及《五大连池市“康居工程”实施方案》等,为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促进农村奔小康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建设导向。农民在房屋建设上突出了起点高、标准高、布局合理、功能全、式样新的原则。仅1996~1997两年间,就建砖瓦结构房屋13.88万平方米,农村房屋砖瓦化程度由30%提高到37.65%。至2000年末,全市农村有公共建筑面积33.72万平方米,民用住宅建筑面积255.99万平方米,其中砖房面积112.45万平方米。砖瓦化率达到了44%,人均住宅面积为15.5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