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食储运 1986年,全县实现机械化的粮库有3个,清理设备8台,称重设备50台,机动车辆23台,其它粮仓设备96台。同年,全县出现了粗粮少,细粮多的现象。为确保粮油市场稳定,全县从吉林、海伦等地调入玉米5600吨,从巴彦、绥化调入玉米7000吨,调出大豆25900吨。1988年,县粮食局针对粮食水分大、数量多的特点,成立了以县领导为主的潮粮晾晒领导小组,扩大晾晒面积近5400平方米,晾晒合格率达97%。1992年,全县有移动式胶带输送机72台,移动式清理设备11台,地中衡计量设备6台,粮库专用机动车辆25台,通风机械21台。维修车间4个,各类机床设备4台,已配备粮仓机械的库点6个。同年,从省内调入粮食393吨。调出粮食32716吨,其中调出省内的11892吨,调出省外的3574吨,出口17250吨。
从1987~1992年,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粮食厅的有关规定,县内各粮库每年对粮油储存进行4次普查:一是新粮入库普查,二是烘干晾晒验收普查,三是夏季普查,四是秋季普查。普查内容:一是查粮情,包括粮食水分、质量、温度、虫霉、鼠雀害等情况,核对帐卡、弄清数量,建立粮油保管档案,分清安全粮、早安全粮、危险粮,来决定保管方法和处理措施。二是查货位:包括库房、圆仓、囤、垛、堆的使用和堆放是否合理,苫垫是否完好,有无上漏、下漏、吸湿、结露、结顶的可能性,排水是否畅通,通风密闭性能是否良好。三是查制度:各项保粮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卫生清扫、清仓消毒、出入库手续、安全保卫、粮情检查等制度是否健全,保粮责任是否落实。同时进行三级检查制度(即:保管员日检查、保粮组旬检查和保粮委员会月检查)和保管型套卡片(即:每一保粮货位,都必须有形态卡片,做到货位变动、卡随粮走,帐卡一致)。1992年,晒粮场占地281014平方米,晒场中水泥晒场占地60066平方米。1993年,全县共有容量为880吨的砖圆仓1个,仓库3栋,容量为3000吨的钢板仓2栋,荧囤100个,围堆35个。1994年,全县潮粮库存高达18706吨。县粮食局为加强潮粮干燥和仓储工作的管理,将三级检查的月查改为半月查,二级检查由旬查改为周查。在防讯期增加了防讯设施,共修排水沟14500延长米,过水桥8座和涵洞4个。共倒仓、倒囤潮粮3万余吨,利用机械通风处理潮粮5500吨。其中和平粮库倒囤178个,占倒囤总数的78%,全年调出和销售潮粮9625吨,调出专储粮17720吨,从五常、绥化等地调人大米207吨。1996年,市粮食局制定了《潮粮干燥工作方案》,加强潮粮干燥。全年各库专储粮、特储粮全部达到帐帐、帐卡、帐货相符。1998年,市粮食系统新建日处理潮粮150吨烘干塔2座,新增防风网100个,各库共平整场地7000平方米,修排水沟2400延长米。同年,市粮食局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关于粮食收储企业附营业务与收储业务分离的要求,制定了《实施粮食收储企业附营业务与收储业务分离方案》,对除收储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生产经营项目全部与粮食收储企业在业务上分开、资金上分离和企业分开,原承担收储业务的人员定编划入青山粮库。分离后的附营企业共9个,全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年9月1日,为解决五大连池市粮食收储矛盾,降低储粮费用,经市领导的争取,国家批准市龙镇粮库、和平粮库、青山粮库和药泉粮库被列为世界银行贷款流通项目中转库和收纳库。1999年,按着国务院国发[98]35号和省政府黑政发[98]115号文件要求,市粮食局于1月10日召开了全市粮食改革工作会议,改原有的席、仓、囤储粮方式为钢筋囤储粮。合理摆布了储粮型态,避免二次倒运,广泛采取自然风干、码风垛、过筛等措施,降低粮食水分。
2000年,龙镇粮库增加钢筋水泥工作塔、钢筋水泥火车发放塔和干粮卸粮站各1座,共1654平方米。自做钢筋囤315个,建拱棚4座,增仓容58950吨。同年6月5日,和平粮库、青山粮库、药泉粮库的收纳库全部完工。同年,二龙山粮库被列为中央储备库新扩建投资项目库。
德都县1986~1992年粮食调拨情况表
表14—25
单位:吨
德都县1992年粮油仓库年报表
表14—26
单位:平方米、吨
注:1.国家粮油仓库占地总面积757360平方米,其他生产性建筑占地405172平方米;晒(货)场占地281014平方米,晒场中水泥晒场60066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057万元,其中仓房原值1431万元。
2.铁路沿线仓库2个,容量80500吨,其中有专用铁路的仓库2个,容量80500吨;专用铁路合计长2486米,其中有效长度1636米。
德都县1992年粮仓机械、设备表
表14—27
德都县1992年分库经营量表
表14—28
德都县1992年粮油仓库粮报表
表14—29
单位:平方米、吨
表14—29(续1)
五大连池市1986~1998年粮油交售品种数量表
表14—30
单位:吨
五大连池市1999和2000年农村调查户粮食收支平衡表
表14—31
单位:公斤
表14—31(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