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税收

第二节 税收


  一、国税地税不分阶段
  1986年,德都县税务局有秘书、人事监察、征管、税政一、税政二等5个股,下设青山、龙镇、城关、二龙山等4个分局,税务专职干部达122人。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把税收征管纳入法律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1986年后,税收方式主要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的专管员阶段。到1993年,实行了“个人分户管理,小组集中核查”的分管合查新模式。

  德都县1986~1993年工商税收情况表
  表15—14
                 单位:千元



  表15—14(续1)



  二、国税地税分开阶段
  (一)国税
  1994年,德都县国税局开征的消费税收收入达20万元。1996年,工商所得税外收入3000元。1999年,市国税局新开征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4000元。2000年,市国税局从强化税收征管、加大检查力度和强力压缩欠税三个方面入手,把该收的税都收上来,做到挖潜堵漏,应收尽收。截止到年末,仅个人所得税一项税收收入就达236万元。

  五大连池市1994~2000年国税局工商税收情况
  表15—15
                    单位:千元


  说明:1994~1996年为德都县国税局工商税收入。

  (二)地方税
  1994年9月12日,德都县税务局国税、地税分开后,成立了德都县地方税务局,人员编制72人。内设办公室、税政股、征管股、稽查分局、人教股、监察室7个机构,设一分局、二分局、二龙山分局、沾河分局、龙镇分局等5个分局。负责德都县境内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当年,德都县地税税收收入1034.9万元。1995年,地税局把税收任务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从局领导到基层干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定期派工作组检查各分局税收情况,当年总税收收入达1149.3万元。1996年6月,撤县并市后,德都县地方税务局和原五大连池市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了新的五大连池市地方税务局,增设了五大连池分局。1997年2月,为贯彻《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精神,建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撤销原有的稽查分局、一分局、二分局,重新组建了稽查分局和征收分局。1997年,全市地方国营、集体企业大多数处于停产、半停产、倒闭或亏损状态,致使税源减少。1998年5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五大连池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改为五大连池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五大连池市地税系统进行了首次“稽查局全体人员竞聘上岗”的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1998年,市地税局安装了7台电子触摸屏,实行了“多媒体”税务查询服务,推广了信用卡缴税制度,使税收工作进一步信息化。
  2000年11月1日,增设了五大连池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局,负责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同年,市地税局为增加税收收入,实行了“一划、三定、四把关”的税收管理办法。“一划”是以分局为单位所辖区域根据各局不同情况按农场、乡镇、街委等形式划片管理。“三定”是指一定管片人员职责,二定工作目标,三定奖惩。四把关是:一是把好税务登记关,二是把好申报关,三是把好停、废业关,四是把好执好文书关。全年地方税收收入共1806.1万元。

  五大连池市1994~2000年地方税收情况
  表15—16
                 单位:千元



  表15—16(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