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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贷款

第三节 贷款


  一、人民银行
  1986~2000年,五大连池市人民银行每年都召开一次由政府部门和辖内金融机构参加的贯彻执行信贷货币政策工作会议,对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进行研究落实,制定执行措施疏通传导机制,并根据五大连池市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明确的贷款投向,严格控制贷款投向,执行大额贷款报备制度,监管贷款的投向和使用。1995年,德都县人民银行对山口水利枢纽工程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发放贷款。1997年,北——五公路建设得到了人民银行的贷款支持。1999年,由于农业受灾,市人民银行向农民投放支农再贷款(再贷款是中央银行执行贷币政策的重要工具)1100万元。2000年,市人民银行投放支农再贷款2000万元,累计发放支农贷款3100万元。截止2000年6月末,全市贷款余额210625万元,重点项目贷款22400万元。
  二、工商银行
  (一)工业贷款
  1986年,德都县工商银行向县乳品厂发放工业信贷专用基金贷款60万元。支持乳品厂的二期工程改造,使乳品厂鲜奶日处理能力由1984年20吨提高到40吨。1989年,向县水泥厂发放贷款296万元。为支持县森工企业,县工商银行从1989~1992年先后4次向沾河林业局发放多种经营贷款741万元(其中:1989年发放66万元,1990年发放250万元,1991年发放215万元,1992年发放210万元),支持了该林业局胶合板、卫生筷、黄金采矿和生猪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的生产。1996~2000年,市工商银行为支持市邮电局电话联网、程控数字化和自动化向市邮电局累计发放贷款6000万元。1998~2000年,市工商银行为山口水电站发放贷款4610万元,为北——五公路发放贷款2760万元。
  (二)商业贷款
  市工商银行商业贷款投向主要是支持国营商业企业和粮食收购。1986~1992年,向粮食收购发放贷款总余额37766万元。白1995年起,商业贷款归市农业银行办理。

  五大连池市1986~2000年工商银行贷款情况表
  表15—22
                    单位:万元



  三、建设银行
  1986年,德都县建设银行信贷计划正式纳入全国信贷计划。同年,发放各项贷款407万元,其中信贷资金贷款140万元,回收贷款70.43万元,超额完成计划的29%。1987年,各项贷款余额345万元,其中信贷资金贷款余额达214万元。同年,基建贷款由指标管理改为计划管理。1988年,调整贷款结构,主要有流动资金贷款、信托贷款、设备储备贷款、更改贷款和住宅贷款(存一贷二),各项贷款余额达1272万元。1990年,市建设银行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负责吸收各种建房资金,办理住房产、供、销资金结算业务,发放房改贷款、筹集融通建设资金。1991年,县建设银行实行了收贷收息与奖金挂钩,收回建行基建贷款本金5367万元,利息51万元,住宅贷款清户119户。1992年,是县建设银行业务全面清理整顿的一年,各项贷款余额1360万元,收回呆滞贷款5户48万元。
  1996年,市建设银行开办了小额储蓄质押贷款业务。同年,建设银行总行为配合国家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全面实施“双大”战略,重点支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与效益好有发展前途的大行业、大企业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在对项目进行严密的评估论证后,向其发放建行基建贷款。从1995~1998年,市建设银行经黑龙江省建设银行核定贷款指标,分4年向市重点建设项目——山口水利枢纽工程,发放建设基建贷款13500万元,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136万元。1997年3月,根据建银黑分发(1997)41号文件,取消了县级支行的信贷决策权,基层行有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可通过正常途径向省、市行推荐。1998年10月,市建设银行对各类信贷资金贷款进行五级风险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同年配备了较先进的计算机,用于全国建设银行范围内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以监测、防范和控制风险。1999年8月向“北——五”公路建设项目投放建行基建贷款6000万元,信贷资金贷款余额达23661万元。

  五大连池市1986~1999年建设银行各项贷款情况表
  表15—23
                      单位:万元



  四、农业银行
  1986年,德都县农业银行向国营农场发放贷款18697万元。1992年,县农业银行贷款有农业贷款、商业贷款、乡企贷款和其它贷款。1996年,五大连池市农业银行向农户发放贷款达3450万元,比1995年增加了1393万元。1999年,市农业银行向农户发放贷款1026万元,比1998年减少2597万元;向国营农场发放贷款12335万元,比1998年减少了10887万元。

  五大连池市1986~2000年农业贷款统计表
  表15—24
                  单位:万元



  五大连池市1986~2000年国营农场贷款统计表
  表15—25
                  单位:万元



  五、发展银行
  1996年10月24日,五大连池市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为支持地方经济,主要承担全市7个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1997年,市发展银行重点支持以龙跃小区为主的农业开发和国营农场中、低产田的改造和生物复合肥新项目的开发,这3项贷款占市发展银行农业开发贷款总额的95%。各项贷款余额达116840万元,累计发放粮食收购贷款和费用贷款2170万元,发放农业开发贷款896万元。1999年,市发展银行投放收购贷款12678万元,同年制定了《信贷、计划基础建设实施方案》、《驻库信贷数考核办法》和《计划信贷综合员考核办法》严格贷款制度。2000年,市发展银行对国家规定的储备粮和保护价粮的收购,及时足额供应收购贷款,共投放收购贷款7621万元。
  六、农村信用合作社
  五大连池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去向主要是支持农业生产。1996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投放农业贷款3567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91.1%。1997年,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投放贷款3845万元,农业贷款投放2643万元。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为遭雹灾的建设、新发、四平等乡从人民银行贷款300万元。1998年,为了加大支农力度,缓解资金供需矛盾,遏制存款下降,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分别从黑河联社、齐齐哈尔市龙江信用社调剂资金1000万元,投放农业贷款3053万元,占总贷款的71%。1999年,五大连池市委和市政府禁止营业部和城关信用社对各乡、村、屯及农户发放贷款,各社不准跨社放款。发放贷款时,通过联社调剂到管辖社发放,联社调剂支农资金1103万元。同年,从人民银行争取到再贷款1100万元,投放支农贷款3124万元。
  2000年,五大连池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从人民银行争取到再贷款2000万元,投放贷款达3880万元,在支农贷款中扶持了部分农户的养殖业(扶持了双泉乡和太平乡的矿泉稻、蔬菜大棚的生产)。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严格执行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实施细则和联社有关贷款的管理办法:1.对新发的农户贷款采取了连保的办法,由信贷员调查,主任审批,信用站发放。2.乡、镇企业贷款超万元的大额贷款由联社统一审批。3.有陈欠贷款的农户、被信用社起诉过的农户、为他人担保不负责任的农户不给予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