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纪检 监察 一、组织机构
1986年,中共德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提格为副处级单位。1987年,县纪检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1988年,县纪委书记参加县委常委。1993年3月,县纪检委增设了研究室、执法监察室,撤销了案件检查室,并分设了案件检查一室、案件检查二室。1996年6月,市县合并后,德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为五大连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大连池市(1986~2000年)纪检委领导更迭表
表16—6
表16—6(续1)
二、纪检、监察工作
五大连池市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认真清理和纠正行业和部门的不正之风,严肃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发展地方经济,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强市富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1986~2000年共查处违纪干部679名,其中开除党籍97名,撤销党内职务23名,留党察看61名,严重警告138名,警告256名。
部分年度查处违纪干部情况表
表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