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选举

第四节 选举


  1987年9月15日,全县各选区召开选民大会,组织选民进行选举。共选出第十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1人。其构成比例是:工人代表6人,占代表总数的3.7%;农民代表56人,占代表总数的34.8%;解放军代表3人,占代表总数的1.8%;街道居民代表5人,占代表总数的3.1%;机关干部代表36人,占代表总数的22.4%;知识分子代表55人,占代表总数的34.1%;党员代表95人,占代表总数的59%;非党群众代表66人,占代表总数的41%;妇女代表39人,占代表总数的23%;少数民族代表5人,占代表总数的3.1%;上届人代会代表这届连选连任的48人,占代表总数的31.2%。
  1990年12月10日,全县142个选区有178000名选民参加选举,投票选举出席德都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7人。新当选的207名县人大代表构成的情况是:工人、农民、城镇居民代表69人,占代表总数的33%;机关干部代表73人,占代表总数的35%;知识分子代表62人,占代表总数的30%;解放军代表3名,占代表总数的2%。党员代表125人,占代表总数的60%;妇女代表49人,占代表总数的23%;少数民族代表7人,占代表总数的3%;中青年代表178人,占代表总数的86%;上届人大代表这届连选连任的57人,占代表总数的27.5%。
  1993年12月10日,全县有183268人在全县各选区参加选举,有的组织选举大会,有的设投票站,选出出席德都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7人,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有204名人大代表的资格有效。新当选的204名县人民代表的组成情况是:工人、农民和城镇居民173人,占代表总数的35.8%;机关干部代表79人,占代表总数的38.1%;知识分子代表50人,占代表总数的24.5%;解放军代表2人,占代表总数的1%。党员代表131人,占代表总数的64.2%;非党群众代表173人,占代表总数的35.8%;妇女代表51人,占代表总数的25%;少数民族代表8人,占代表总数的3.9%;中青年代表176人,占代表总数的86.3%。上一届人大代表有80人连选连任,占代表总数的39.2%。上述代表的构成比例,体现了《选举法》中“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原则”的规定。
  1996年6月26日~6月27日召开了五大连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是德都县与原五大连池市合并后召开的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有292人。会议选举产生了五大连池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了五大连池市正副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1999年8月,五大连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开始。依据《选举法》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从8月10日开始筹备,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选举工作委员会。市内划分选区134个,应选出人民代表188人。8月22日,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展开。历时45天,到9月25日换届选举工作全面结束。全市354588人,18周岁以上的选民有218955人,占总人口的61.8%。有选民资格的216399人,占选民总数的98.8%。参加选举的有199919人,参选率达到92%。选出五大连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7人,经审查,当选的187名代表资格有效。市五届人大代表组成的结构是:工人、农民代表50人,占代表总数的27%;机关干部代表72人,占代表总数的38%;中共党员代表138人,占代表总数的74%;非党群众代表48人,占代表总数的26%;知识分子代表59人,占代表总数的32%;妇女代表43人,占代表总数的23%;军人代表2人,占代表总数的1%;少数民族代表14人,占代表总数的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有76人,占代表总数的41%;35岁以下的人大代表25人,占代表总数的13%。上一届人大代表连选连任的有44人,占代表总数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