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救灾救济
第十八编 民政信访
第一章 社会救济
第一节 救灾救济
1986年,德都县发生两次五级以上强烈地震,县委、县政府组织干部群众积极抗灾。用救灾款维修和改建险房900户2028间,采取亲友相帮、民政扶助的方法维修和改建险房777户。县民政、财政共下拨维修费35万元,解决了贫困户的部分建材资金。向上年遭受严重雹灾的龙镇、四平乡和三个山区乡的部分村屯下拨口粮款23.25万元,下拨粮食116.3万斤,解决棉布16650米。1987年11月开始分三批下拨救灾粮700吨,计人民币23.3万元,救济了11680户次、46626人次。
1990年,民政局花2万元为贫困户解决修房木材,发放临时救济款3万元,定期补助7.8万元,解决了散居五保户等社会救济对象的生活问题。1991年,全县各乡(镇)都程度不同地遭受了干旱、冰雹、暴雨及山洪等灾害,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7月份县内开展捐赠救灾活动,共接收救灾款12.2万元,上交国家支援重灾区3.73万元,其余县内灾区自用。民政部门向各乡(镇)下拨救灾款92225元,发放救灾物资4416件。1993年,新发乡德安村发生重大火灾后,社会各界捐款15.8万元,民政部门拨款2万元,及时解决了灾民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问题。1994年,给14个农村乡镇拨放救灾救济款4万元,解决了850户3145口人缺粮问题。1995年,改革了城镇定期救济费的发放办法,通过对城镇“三无”人员(无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逐居民委调查核实,确定城镇定期救济人员的范围和救济标准。同年向遭受春涝、伏旱、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的农村贫困户下拨了13.5万元救灾、救济款,妥善安排好他们的越冬及春节期间的生活。1996年,五大连池市有8个乡(镇)遭受了干旱、冰雹、冷冻、病虫害等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27515公顷,占全市播种面积的37.2%。成灾面积21277公顷,绝收面积2717公顷,8670户34699人受灾,粮食减产22070吨。省民政厅拨救灾款39万元,市民政局根据各乡(镇)受灾程度,将救灾款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同时与粮食部门配合,为1760户7060人解决救灾粮550吨。黑龙江日报社和省人防办全体职工捐赠的1400件衣物也由民政干部按时送到了灾区群众手中。
1998年,市内连续遭受龙卷风、冰雹、洪涝、病虫害等严重的自然灾害,使30758公顷良田受灾,成灾面积22370公顷,绝收面积13038公顷,粮食减产77186吨,直接经济损失4077万元。受灾人口47458人,损坏房屋1980间,倒塌房屋420间,死亡大小牲畜1860头(只)。
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干部群众抗灾救灾,全市共捐款49.3万元,捐衣物11389件;省拨救灾款50万元,救灾衣物39073件;黑河市拨救灾衣物18553件。市民政等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救灾款和救灾衣物全部下拨到位,把政府的关怀和党的温暖送到灾民的心坎上。2000年,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到村、屯检查救灾款的发放情况,到了16个乡(镇),125个村,52个居民委,走访受灾贫困户1127户。经过调查了解到,1999年全市发放的救灾款114万元,救灾粮162吨,基本全部发放到贫困户手中,手续齐全,帐目清楚,发放合理,没有挤占、挪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