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扶贫
第二节 农村扶贫
1986年,县委县政府将扶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抽调7名县级领导和44个部、委、办、局的主要领导深入到贫困地区,建立扶贫联系点。全县有贫困户3002户,应扶持户2692户,采取国家、集体、亲友相帮的办法,共重点扶持1290户。县农行、财政、粮食等单位共投入扶贫资金53.5万元,帮助贫困户养奶牛152对,黄牛273头。全县当年脱贫510户,脱贫率为39.5%。1988年,在没有再投资的情况下,利用以前的扶贫周转金帮助山区乡发展木耳椴25万椴。尤其是最贫困的兴安乡,靠木耳椴脱贫167户,全乡收回扶贫周转金13533元。1990年,根据“救济有限生产无穷”的道理,全县12个乡(镇)建起174个扶贫互助农场,入场贫困户747户,占全县贫困户的47.7%。各有关部门为互助农场解决贷款94840元,化肥19吨,种子78733斤。年终有492户入场农户脱贫。1992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扶贫互助农场,在已有的224个松散型扶贫互助农场的基础上,又在14个乡(镇)落实了450户重点扶贫对象,投入4.5万元,支持贫困户开发水稻生产、果树栽培、家庭养殖等项目。省民政厅拨科技扶贫周转金5万元,在兴隆乡办了一个水磨石制品厂,经济效益较好。1993年,县农委等9个部门联合实施了《扶贫工程计划》,有500户列入扶贫工程计划,每户除得到民政补助的150元现金外,还在减收农业税、统筹费、提留款、税收等11个方面得到优惠,年末500户贫困户中脱贫率达到70%。1995年,县民政局干部及各乡(镇)民政助理包扶贫困户36户,投入资金5万元,帮助购买化肥、种子、仔猪等,当年脱贫30户(人均收入600元以上),脱贫率83%。
1999年,五大连池市委、市政府实施了“三三一”工程。全市各帮扶单位共有帮扶干部1238人,帮扶贫困户1238户4336人。共投入资金13.16万元,为贫困户捐送口粮27700公斤,副食品2545公斤,种子5820公斤,化肥53500公斤。并为贫困户解决了春节、春耕所需的物资和资金。2000年,继续抓好“三三一”工程工作,全市共落实包扶干部3688名,其中处级38名,科级976名,科股级后备干部2100名,村干部574名。共为贫困户送去口粮380000公斤,豆油400公斤,种子66820公斤,化肥86500公斤,解决贷款600万元。通过“帮、扶、救”等各种措施,使全市3688户10950名贫困人口得到帮扶,其中960户贫困户脱贫,占贫困户的32%。还有很多干部与贫困户交朋友、结对子、传输科技致富信息,使贫困户感受到社会主义祖国的温暖的同时,也增强了摆脱贫困,早日致富的勇气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