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干部来源 一、吸收录用
随着县(市)内各项事业的发展,干部的需求不断发生更新变化,组织人事部门相继在工人、农民、城镇待业青年中,选拔吸收录用了一部分干部,补充和加强了干部队伍。1988年从农民中聘用干部8人,1989年从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录用了大专生18人、中专生4人,从城镇待业人员中录用4人,从农民中录用、聘用了4人,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中聘用吸收了441人,从集体所有制单位人员中录用了2人。1990年从国家不包分配的毕业生中聘用、录用大专生10人,中专生7人,从农民中聘用、录用了3人,其它2人,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中聘用、吸收了56人,从集体所有制单位人员中聘用、录用了4人。1991年从城镇待业人员中录用、聘用了6人,从农民中聘用、录用了34人,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中聘用、录用了13人。1992年从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录用、聘用了中专生6人,从城镇待业人员中录用、聘用了6人,从农民中录用、聘用了37人,其他1人,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中聘用、录用了15人。1993年从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录用、聘用了中专生10人,从城镇待业人员中录用、聘用了7人,从农民中录用、聘用了40人,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中录用、聘用了18人。1994年从城镇待业人员中录用、聘用了2人,从农民中录用、聘用了12人,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中聘用、录用了101人。1995年从农民中聘用、录用了10人,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中聘用、录用了33人。1996年从国有单位工人中聘用、录用了32人,从城镇待业人员中聘用、录用了1人,从农民中聘用、录用了74人,其他人员中聘用、录用了7人,从省内外调入6人。1997年从国有单位工人中聘用、录用了39人,从农民中聘用、录用了93人。1998年从国有单位工人中聘用、录用了21人,从农民中录用、聘用了107人。1999年从国有单位工人中聘用、录用了16人,从农民中聘用、录用了119人。2000年从国有单位工人中聘用、录用了8人,从农民中聘用、录用了117人,从其他人员中聘用、录用了11人。
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1986年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按照上级的规定和本着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大多数被分配到技术岗位,充实基层,加强一线工作。从1988~1995年共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837人,其中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230人、中专毕业生507人。1996年市县合并后毕业生的数量大幅度的增长,市政府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分配大中专毕业生。从1996~2000年共分配大中专毕业生527人,其中大学专科以上287人、中专240人。
三、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
从1986~2000年共接收安置了军队转业干部14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和军转干部的具体条件,参照他们在部队中的职务,安排适当工作,并注意其专长和实际困难,使军转干部人尽其才,人尽其用。1989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人,1990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人,1991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人,1993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人。1996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人,1997~2000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3人。
四、招聘干部
根据省、地、市委文件精神,从1986年起陆续在农村乡(镇)招聘合同制干部,这部分人全部工作在农村第一线,加强了乡(镇)干部队伍的建设。1986年聘用干部6人、1987年聘用干部9人、1988年聘用干部8人、1989年聘用干部387人、1991年聘用干部25人、1992年聘用干部16人、1993年聘用干部14人、1995年聘用干部10人、1996年聘用干部18人、1997年聘用干部19人、1998年聘用干部27人、1999年聘用干部18人、2000年聘用干部31人。
吸收、录用、聘用干部情况
表19-19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