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驻军部队
第三节 驻军部队
五大连池市行政区内有驻军农场11个、消防大队1个、武警中队1个。11个部队农场为装甲兵三师副食品生产基地(正营级单位),沈阳军区龙镇一场副食品生产基地(副团级单位),沈阳军区龙镇二场副食品生产基地(副团级单位),黑龙江省军区副食品生产基地(副团级单位),大连陆军学院副食品生产基地(副团级单位),坦克乘员副食品生产基地(正营级单位),40军炮兵旅副食品生产基地(正营级单位),39军高炮旅副食品生产基地(正营级单位),沈阳二炮副食品生产基地(正营级单位),6409部队副食品生产基地(正营级单位)。这些副食品生产基地主要以生产农作物为主,主要有水稻、小麦、大豆、矿泉稻、甜菜、土豆等。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这些副食品生产基地均由部队农场改建而成。
这11个部队农场和消防、武警部队,与五大连池市人民群众建立了密不可分的鱼水情谊,在拓展市域经济、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以及部队副食生产的工作中,“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五大连池市人民群众中树立了人民子弟兵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