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兵工作
第五节 民兵工作
五大连池市的基干民兵训练工作,从市人民武装部到五大连池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乡镇、农场党委等都十分重视。1986~2000年,按照上级军事机关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训练,对辖区内的18~28周岁的男、女民兵都进行了定期的军事训练。做到每4年进行一次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考核,训练时间达到每年不能少于30天。训练的主要军事科目是八二迫击炮、四○火箭筒、轻武器射击、战术和队列、投弹等科目。开展民兵定期军事训练时,武装部主要由军事科负责集训,乡(镇)、农场武装部的专武干部,各村的民兵连、排长等参加军事训练。训练中按上级下达的训练任务和市武装部制定的训练计划及方案进行,同时,按照《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的要求,根据“四落实”的具体要求,认真地组织军事技术训练。
2000年,建立了由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民兵应急分队、民兵技术分队(八二迫炮兵分队、通信分队、卫生救护队、运输分队、工程维管分队)等多项民兵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