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安管理 1986年,公安机关对县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和违法治安管理案件,坚持管理从严的方针,依法处理。全年共处理治安案件209起,处罚355人次,其中警告35人、罚款130人、行政拘留190人、教养35人、呈捕5人。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件32件、32人。严格了枪支管理,对全县枪支进行了检验,并建立了档案。1990年,共受理治安案件255起,比上年上升28.1%,处理结案225起,查结率为88.2%。全年共查处违法人员364人,其中劳动教养22人、警告146人、罚款103人、拘留93人。1991年,深入开展除“六害”斗争,治安部门先后制定下发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打击取缔种、制、贩、用毒品的不法活动的行动方案》、《关于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专项斗争的行动方案》、《禁止赌博活动的通知》。全年共查获取缔卖淫团伙6个、27人,处罚嫖娼奸宿等违法人员81人。查处赌博案件61起,处罚271人,教育42人。春秋两季开展禁毒工作,以三个山区乡为重点深入调查,先后立案16起,涉及20人,缴获鸦片3000克,铲除罂粟原植物10万余株。严厉打击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侦破拐卖妇女案件1起,解救妇女1人。对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106个单位进行了整顿和从严管理,健全了规章制度,消除了事故隐患。1995年,共受理治安案件164起,结案153起,结案率为93.3%,处理违反治安管理人员239人。巩固禁毒成果,对三个山区乡进行了罂粟禁种工作,毁掉罂粟苗6.5亩,摘掉了毒品县“帽子”。1998年是治安管理案件最少的一年,仅发案44起,查结39起,结案率为88.6%。
2000年,建立健全了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加大了岗位技能培训,行业场所均有专职治保人员进行管理。实行了《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登记证》。派出所警力配备达到了省公安厅要求的标准,管理和防范成为派出所工作的主要任务,取消了派出所破案抓人犯指标,80%以上的行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由派出所承担,落实了一区一警制度。对户口等基础内容实行计算机管理,信息登记采集和输入率达100%。“110”发挥联动作用,共有警员16人,坚持24小时巡逻。全年共接警487次,出警487次,出警率达100%。严格枪支管理制度,收缴非法枪支70支。健全了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运、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发生治安管理案件309起,结案286起,结案率92.6%。
五大连池市1986~2000年治安案件发案处理情况表
表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