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基础建设
第五节 基础建设
1986年,公安部门进行了一系列规范化建设,完成了城乡各地的图表簿册,在预防和打击犯罪中起到了一定作用。提高了重点人口的列管率和熟悉率。加强了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全县共建立帮教组织362个,对456人进行了帮教,其中明显转好的366人,占80%。1990年,对“三无人员”进行了清理,共清走自流人口78人。摸清了重点人口底数,对重点中的重点落实了监控措施。清理了失足人员,对已掌握的461名失足者进行了帮教。刑事犯罪资料建设初具规模,县局技术科共完成刑事犯罪分子登记总卡255人、单指卡255份、十指卡255份、掌纹卡152份。1994年,公安机关与居民委、村屯治保会配合,建立帮教组织63个,对170名失足青少年进行了帮教工作,转好率占帮教总数的93.8%。对156名“两放”人员进行了严格管理控制,“两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比上年下降了55.6%。1998年,公安部门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原有82个安全小区的基础上新建安全小区105个,覆盖面达到80%以上。建立文明村65个,重点治理了治安复杂地段6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全年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上年下降7.3%。
2000年,市公安局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基层派出所档案全部达标,有7个基层派出所达到了省公安厅的档案管理要求。在去年3个派出所建立人口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又有15个派出所购置微机建成了人口信息系统,加强了全市人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加强了刑侦基础工作,控制全市重点场所和部位114处,建立刑嫌档案187份,装备了刑侦设备,建立了公安定点医院,使刑事技术工作走上正轨。建成了3000余平方米的交通中心,7000余平方米的“110”指挥中心和局办公楼正在加紧建设中,硬件设施水平得到较大提高。